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弘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提升改造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潍坊弘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导热油炉提升改造项目
(三)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8843176033
(四)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长江西街以南、蓝海路以东,潍坊弘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
二、公示
公示内容:
项目建设1台7MW燃气导热油炉,拆除现有1台4MW天然气导热油炉,建设完成后,年产生热量4.82×1010kcal/a,满足现有生产项目及公司后期新上项目供热需求。同时导热油炉气源由园区供应天然气改为集团下属单位潍坊弘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燃料气,可明显降低运行成本,实现燃料气的有效利用。项目实际总投资425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5.88%,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车间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333天,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
调试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